為進一步規范張星鎮石材加工行業秩序,提升管理水平,推動石材行業標準化、清潔化、集約化、規范化發展,徹底解決行業管理粗放、環境污染等問題,結合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張星鎮范圍內所有手續不完善的石材加工企業進行全面停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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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治提出堅持以中央環保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核心,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區域環境安全、推進石材行業健康發展為目標,緊緊圍繞“嚴整治、促轉型、保民生”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大石材加工行業整治提升力度,對域內手續不完善的石材加工企業進行全面停產整治,規劃建設新的石材循環經濟產業園區,推動石材加工行業提檔升級,確保張星鎮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觀。
整治范圍及目標
按照《張星鎮石材行業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招政辦字〔2017127號)規定,所有的石材加工企業必須辦理合法完善的國土、環保、稅務、市場監管、安監等相關證照及安全“三同時”等手續,證照及相關手續不完善,不齊全的一律不允許生產經營的要求,2019年9 月底前,對手續不完善的石村加工企業組織進行停產整治,根據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進度適時啟動升級改造。
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9年9月17日一2019年10月8日) 深入宣傳石材加工企業停產升級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社會公眾及企業對這項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停產整治工作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同時,安排企業組織停車整治。
(二)集中停產階段(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0日) 自2019年10月9日起,對張星鎮轄區內的所有手續不完善的石材加工企業斷電,廠區內所有生產設施封存或撤離,對于拒不配合的企業,堅決予以取締,各有關單位針對不穩定因素制定應急預案,做好整治活動中各項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三)巡查階段(2019年 10月11日-2019年10日31日) 為鞏固停產整治成果,由各停電作業組對各自負責的石材企停產、設備封存或撤離、斷電撒人等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對于擅自復工的企業堅決予以取締,并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31日) 相關石材加工企業停產后,要及時按照整治標準做好整改作,整改自查合格的,由企業向所在村、工作區提出驗收申請經村、工作區初審后,提交市石材整治提升工作領導小組驗收驗收合格的,由驗收人員逐一簽字確認,并取得后期進駐園區的優先資格,由市石材整治提升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備查;驗收不合格的,要重新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工作任務及要求
1.所有石材加工企業必須按照整治標準,落實門前“五包要求,將廠區內外衛生清理干凈,廠區內廢渣、廢料、鋸泥清理 完畢,不得露天堆放在廠區內
2.所有石材加工企業的生產工人全部撤離,廠區內現有大鋸切機、磨機等生產設備全部封存或撤離
3.所有石材加工企業生產用電進行切斷,確保企業無法擅自接電生產
4.做好停產現場秩序維護、安保等工作,對于拒不配合,阻攔執法的人員,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做好石材運輸車輛的管理,嚴禁未落實防塵和安全措施的石材石料運輸車輛上路,從嚴查處超載、無牌照及使用報廢車輛等違法行為
6.對私自撕毀封條擅自復工的企業,堅決予以打擊,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由戰亮同志任組長,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市石材行業整治提升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戰亮同志兼任總指揮,李明、劉鵬波、閆衛國同志兼任副總指揮,具體負責整治提升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領導小組從張星鎮、公安局政執法局、供電公司,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和單位抽調得力人員成立綜合整治升級工作組,在張星鎮政府集中辦公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細化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集中攻堅依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張星鎮要落實突發事件和石材整治 屬地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為停產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市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供電公司、生態環境局等要根據各自分工全面做好整治升級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確保取得實效 全行業停產期間,綜合整治升級工作組和相關部門要做好石材企業停產巡查工作,確保各企業全部按要求進行停產,等待升級,各相關部門要抓緊做好石材循環產業園區規劃、審批、建設等工作,力爭盡快達到石材加工企業進園發展條件,市政府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在停產、驗收和巡查工作中動作遲緩、推諉扯皮、行動不力的部門和單位,給予全市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石材加工企業清理標準
1.所有石材加工企業的生產工人全部撤離,不得再私自從事加工生產
2.廠區內、外的廢渣、廢料、鋸泥全部清理,不得有露天堆放現象
3.廠區內成品、半成品板材和剩余的荒料應堆放整齊,擺放有序;場區內地面清掃、沖洗干凈;所有生產設備歸位,集中封存或拆除廠區外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板材和荒料。停產整治后,廠區外私自堆放的所有物料視為自愿放棄,由石材整治領導小組負責處理。